项目概况
阿克苏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组(阿克苏药品集散中心)防疫物资采购项目(405)二标段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阿克苏市朝阳街银基王朝4号写字楼11楼获取采购文件,并于2022年10月16日10点30分(北京时间)前提交响应文件。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项目编号:AKS-YFWBJC-SPB-2022-405-2
项目名称:阿克苏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组(阿克苏药品集散中心)防疫物资采购项目(405)二标段
采购方式:询价
预算金额:203.1000000万元(人民币)
最高限价(如有):203.1000000万元(人民币)
采购需求:
项目名称 | 采购需求 | 预算金额(元) |
阿克苏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组(阿克苏药品集散中心)防疫物资采购项目(405)二标段 | 采购核酸提取试剂一批(详见采购清单) | 2031000.00 |
合同履行期限:在采购人要求时限内供货到药品集散中心
本项目(不接受)联合体投标。
二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:
1.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;
2.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:
无
3.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:(1)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;(2)具备有效的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》或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》;(3)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、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,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。
三、获取采购文件
时间: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15日,每天上午10:00至14:00,下午15:30至19:30。(北京时间,法定节假日除外)
地点:阿克苏市朝阳街银基王朝4号写字楼11楼
方式:报名成功后自带U盘拷贝
售价:¥300.0元(人民币)
四、响应文件提交
截止时间:2022年10月16日10点30分(北京时间)
地点:阿克苏药品集散中心办公大楼(温宿县长兴街15号)办公大楼一楼
五、开启
时间:2022年10月16日10点30分(北京时间)
地点:阿克苏药品集散中心办公大楼(温宿县长兴街15号)办公大楼一楼
六、公告期限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。
七、其他补充事宜
(1)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:营业执照副本原件、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》或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》原件、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,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》、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明细(需有相关人员明细)、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原件、提供近三个月完税证明或其他完税凭证、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报告,报名时查看以上资料原件、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。
八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1.采购人信息
名称:阿克苏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组(阿克苏药品集散中心)
地址:温宿县长兴街15号药品集散中心
联系方式:/0997-6768099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名称:新疆皓天凌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
地 址:阿克苏市朝阳街银基王朝4号写字楼11楼
联系方式:毛向东18197525092
3.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毛向东
电 话: 1819752509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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